????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梁燕如)日前,梧州市金湖北路某小區開發商上調車庫停車費,有網友質疑此舉的合法性。對此,物價部門表示,因小區的車庫未出售,產權屬開發商所有,根據相關規定,開發商有自主定價權。
?????網友質疑調價合法性
????近日,網友“bobi”在梧州零距離問政板塊發帖稱,金湖北路某小區的開發商梧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亂收停車費。
????該網友表示,該小區車庫車位租金由原來的350元/月提至500元/月。臨時停車收費,兩小時收費5元,超過兩小時,每兩小時加收3元。停車過夜費由12元/次調整為20元/次。
????該網友認為,上述收費違反今年7月1日出臺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規定。
????開發商沒作正面答復
????就網友的質疑,12月5日,記者到該小區進行走訪。在該小區地下停車庫門口,記者看到一張落款為小區物業的《通知》。《通知》說明,該小區車庫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兩小時內收費5元,超過兩小時的,每兩小時加收3元。小車過夜每次收20元(從22點至次日8點)。但《通知》中未提及車位租金調整等問題。
????對于車位租金調價問題,該小區物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小區目前仍在開發建設中,暫未籌建業主委員會。物業部門受開發商委托管理小區物業,執行開發商制定的收費項目及標準,關于車庫調整停車費具體問題需要向開發商了解。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市物價部門已來了解過情況。
????在12月5日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期間,記者多次到該小區銷售中心,希望就該小區車庫調整收費標準問題進行采訪,但小區開發商一直沒有正面給出答復。
????物價部門:未出售車庫產權屬開發商
????針對該小區車庫調價一事,梧州市物價局方面表示,擁有小區車庫產權的業主有自主定價權。
????據梧州市物價局商品價格管理科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自治區物價局、住建廳《關于住宅小區地下停車場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相關條例規定,開發商具有住宅小區地下停車場權屬證書或合法建造手續,即為車位(車庫)的業主,車位(車庫)出租費由業主或其委托方收取。據此,金湖北路某小區未出售車庫的產權仍屬于開發商,開發商對車庫停車收費標準有自主定價權。
????針對網友指出開發商做法有違《辦法》相關規定,該負責人表示,目前,《辦法》各項規定落實還需逐步推進。
????對于上述情況,廣西文威律師事務所律師梁遠行表示,《辦法》作為職能部門的監管法規,出臺后即產生法律效力,對各單位會產生相應約束力。梁律師同時指出,為避免房地產開發商鉆條文“空子”,相關職能部門應采取有效辦法對小區車庫權屬問題事先進行有效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