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陳雨燕 通訊員 石桂暉)利用“小黃車”拖移“僵尸車”,使用車輪鎖對違規停放的車輛進行上鎖處理,拆除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的地鎖,24小時不間斷巡查違規停放車輛……近段時間,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區停車秩序,查處車輛占用道路亂停放的違法行為,梧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城市執法部門多管齊下進行整治。 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從3月1日行動開展以來,交警部門處理亂停車違法行為4151起,拖移“僵尸車”256輛,參加交通安全教育2小時學習的交通違法者為114人次;整治行動成效良好,新興一路、新興二路、冬湖路和奧奇麗路等違停“重災區”違停情況有所改善。 為了提高糾違率,鞏固整治行動成效,讓行政處罰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更為統一,交警部門在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時,對違規停放的車輛進行上鎖處理,涉事車主不僅要繳納罰款,還必須學習2小時的交通法規,車輛才能開鎖。 3月20日,萬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西江路沿線發現數輛占用行車道、斑馬線亂停放的小車,民警立刻現場拍照取證,開出違停告知單,并給違停車輛的左前輪安上車輪鎖。被上鎖的違停車輛車主需持駕駛證、行駛證前往學習點學習2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處理罰單后,民警才會為其車輛進行解鎖。 “部分駕駛員貪圖方便,習慣了將車輛隨意停放,影響交通秩序。采取鎖車輪的方式,能有效約束違法行為人去參加交通法規學習,讓違停的車主明白,無論是停幾分鐘還是幾小時,都需要將車輛停放在規范的停車區域。”執勤民警介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違停車輛,車主也需接受學習教育。 “處罰的目的只是教育,讓駕駛人知道,在沒有停車標識的路段切勿隨意停放車輛。”萬秀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周君林介紹,機動車違停有兩種情形,一種是路段設置有禁停標志,機動車違反指示標志停車,這樣的違法行為將罰款200元,記3分;而另一種是路段沒有設置禁停標志,車輛在沒有規劃停車區域的路段違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樣的違法行為將罰款150元。 下大力氣整治違停的同時,執法部門也大力保障市民原有的公共停車資源。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近段時間對“僵尸車”進行清理,對地鎖車位進行拆除后,有100多個被占用的公共停車位得以恢復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