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李欣鞠 通訊員 何端憲)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決定從2020年3月至12月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 根據《通知》,我市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失業保險參保未滿1年的,每月發放40元;參保1年以上未滿5年的,每月發放45元;參保5年以上未滿10年的,每月發放50元;參保10年以上的,每月發放55元。 在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期間,我市參保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已參加失業保險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從失業人員申領之月起計發。參保失業人員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需要注意的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將停發失業補助金。 據了解,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價格臨時補貼,但不得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2020年7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前申請失業補助金并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如其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間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條件的,一次性補發其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對應可享受月份的失業補助金和價格臨時補貼,并隨其申領之月的失業補助金一同發放。 舉個例子,如小謝今年3月從梧州某企業辭職,符合申請失業補助金條件,他7月申請失業補助金,在領取到7月失業補助金的同時,他還將獲得一次性補發的2020年3月至6月期間的失業補助金和價格臨時補貼,他的失業補助金可領到8月份,一共可領取6個月。 |